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《盐城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基层锻炼与挂职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,加强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的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团队建设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暑期教师到企事业实践锻炼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二级学院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需求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和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新一轮培养计划,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。
2.实践锻炼对象为在职专任教师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3.实践锻炼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为本学院实践教学基地,或有合作办学基础,其规模、效益、排名业内领先的企业。企事业实践锻炼人员安排要求:按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,充分发挥团队作用,为企业排忧解难,解决生产实际中的技术难题。
4.实践锻炼时间安排:7月10日—8月10日。
5.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、安排暑期教师到企事业实践锻炼工作,填写《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暑期教师到企事业实践锻炼报名汇总表》、《2019年暑期教师到企事业实践锻炼负责人、联系人表》(教务处网站下载),7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:yctcsjk@126.com。
6.各二级学院应加强锻炼教师的跟踪和服务,并按照定计划、定内容、定时间、定岗位、定目标这“五定”的要求对教师进行考核(管理与考核一览表教务处网站下载)。考核工作请在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,并将考核材料交至教务处。教务处、教师发展中心将联合开展日常督查工作。
7.申请参加企事业实践锻炼的教师,必须实事求是,认真完成实践锻炼任务。